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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取消七项审批

时间:2004-08-18

来源:信报财经新闻   日期:2004年08月18日

    国家旅游局日前取消七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核准;旅行社变更登记注册地审批;旅行社设立门市部审批;漂流企业资格核准;境内旅行社在境外设立旅游经营机构审核;饭店管理公司审批;旅游商品类展销活动审批。
  北京《经济日报》昨天报道,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中国国家旅游局公布了对原有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结果:保留十四项、取消七项、改变管理方式七项、不作为审批项目上报的七项。由此改变了国家旅游局以往「以批代管」、「只批不管」的做法。
  报道说,中国国家旅游局保留的十四项包括:
  国际旅行社设立审批;国内旅行社设立审批;旅行社经营范围变更审批;外国旅行社在中国设立常驻机构审批;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审批;旅行社经营组织中国公民到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旅游业务的资格审批;旅行社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资格审批;导游人员从业资格核准;导游证核准;临时导游证核准;领队人员资格核准;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外国政府旅游部门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旅游发展规划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