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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采购七方面工作待规范
时间:2004-07-30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朱玉,李亚杰 日期:2004年07月30日
据新华社天津7月29日电
(记者朱玉 李亚杰) 卫生部党组书记、常务副部长高强日前指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以下七个方面不规范、不完善,需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完善办法。
1、原规定签订中标药品购销合同没有具体数量,出现替代品种、规避招标等问题;2、合同执行不严格,医院拖欠货款,厂商不按时供药;3、对利润低的小品种药品、急救药品等,厂商不愿投标,中标不愿签约,签约不愿送货;4、药厂准入标准过低,审批不严。全国目前有药厂6000多家,流通批发企业1万多家,生产严重供过于求,出现违规营销,扰乱市场秩序;5、新药品审批过滥、把关不严,一些厂商通过把老品种药品改变规格、剂型等申报新药审批,既规避药品招标成为议标品种,又变相提高价格;6、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依然严重;7、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有的招标手续繁琐,有的乱收费问题严重,有的利用招标平台和技术优势违规操作等。政府部门对中介机构监督不严,执法主体不明确,处罚缺少法律依据。
据新华社天津7月29日电
(记者朱玉 李亚杰) 据31个省区市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药品集中采购总金额约340.06亿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558.31亿元的60.9%,让利患者37.13亿元。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卫生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卫生部党组书记、常务副部长高强表示,卫生系统下半年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相关政策,制订并出台《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对扩大药品招标范围、确定药品招标数量、中标药品零售价格原则、控制中标药品替代、简化招标工作程序、控制招标相关费用、明确供需双方权利义务、加强招标监督检查等,给以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