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基金名称: | 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长信恒利) | ||
| 基金代码: | 519987 | ||
| 成立日期: | 2009年7月30日 |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单笔首次最低认购、申购金额: | 代销网点 1000元 直销中心 10万元 |
| 基金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最低赎回额: | 1.00份基金份额 |
| 投资目标: | 把握经济及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运行特征,充分利用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机会,挖掘在经济发展以及市场运行不同阶段中优势产业内所蕴含的投资机会,重点投向受益于产业增长和兼具优质品质的个股,力争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 投资理念: | 本基金将采用产业投资的视角,选择具备价值增值优势的产业作为重点投资对象,结合深入的上市公司内在价值分析,投资于产业价值增值背景下的优质上市公司,力争为投资者获取长期、稳定的预期投资收益。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股票投资比例:60%—95% 现金、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5%—40% 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投资于优势产业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投资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的比例遵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
||
| 业绩比较基准: |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复合指数: 沪深300指数*70%+上证国债指数*30% |
||
| 收益分配: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全年累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30%。 | ||
| 批准机关及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439号 |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费率结构
|
| 前端收费 | M<100万 | 1.2% | M<100万 | 1.5% | N<1年 | 0.5% | ||
| 100万≤M<500万 | 0.8% | 100万≤M<500万 | 1.0% | 1年≤N<2年 | 0.2% | |||
| 500万≤M | 1000元 | 500万≤M | 1000元 | 2年≤N | 0 |
| 管理费1.5% 托管费0.25% | 注:M:认(申)购金额; N:投资年限 |







